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的吗
时间:2023-04-01 17:21:51 3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是的。所谓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其特征一是就其目的而言,只是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确认之诉最终并不发生执行问题。二是所请求确认的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是原告已经受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可以是原告尚未受到实际侵害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确认之诉的特点

确认之诉有两个主要特点:

第一,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

第二,法院对确认之诉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

二、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

1、当事人适格。

①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

②诉讼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类,相应地,当事人适格,亦可分为原告适格(积极适格)和被告适格(消极适格)。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

③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问题是解决何人可成为特定确认之诉诉讼或案件的当事人的标准问题,是否具备诉的利益的问题是解决特定确认之诉纠纷是否有诉讼保护必要性的问题。因而,它们的共同功能和意义主要在于,一方面符合诉权要件,就可以行使诉权,启动诉讼程序,要求法院提供司法救济,法院也必须接受和保障诉权的行使。另一方面,不符合诉权要件,法院就拒绝提供司法救济,也就不能启动诉讼程序,从而避免滥诉。

④民事诉权要件旨在排除不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而将有必要通过诉讼救济的纠纷纳入诉讼视野。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关系到究竟何人可就何事提起确认之诉,关系到普遍意义上的确认事宜中哪些才能成为司法救济的特定对象,因而更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2、确认利益。

①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具有表里一体之关系,“有确认利益(诉的利益)的人即为适格当事人,适格的当事人即有确认利益,所以确认之诉的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是同一的”,这是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仅仅指出了二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不能因为二者相互之间存在联系而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区别,进而认为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只需其中一项即可。

②就确认之诉的诉权要件的确定而言,并不能仅仅列明只有“当事人适格”一项或仅仅只有“确认利益”一项。当事人适格与确认利益从不同的角度,按照相应的法定标准,从两者不同的内涵出发,发挥着对具体确认之诉纠纷和案件的作用,割舍掉二者之中的任何一项似乎是不妥当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效力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的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的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