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资、开办公司等方面,特别是入党、入伍、招录(聘)公务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竞选农村基层干部等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1、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
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一、失信人未履行是终身老赖吗
失信人未履行并不是终身老赖。身份证个人信息等被法院拉黑名单,不是一辈子在黑名单,如果之后偿还了债务,可以申请法院撤出黑名单。
失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失信人的财产偿还债务。失信被执行人不还钱会被禁止高消费,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不还钱会被禁止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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