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向警方求助;也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一、遇到家暴怎么办
可以向自己或者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二、对遭受家庭暴力人有什么法律保护依据吗
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2、《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杀害婴儿和其他残疾儿童,以及歧视未成年女性或未成年人。
三、家庭暴力人身保护是否能在48小时内裁定?
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依法是能在48小时内由法院作出裁定的。遭遇家暴的当事人应及时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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