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认定标准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奸罪的定义
强好醒是指讳普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傻犯的权利,即贞操权,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其中,暴力手段指的是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其他手段,常见的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艾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管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浮妇女等
能够犯本罪的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们妇女的,以强好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