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可以质量不合格拒收吗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质量标准买方可以质量不合格拒收的,合同(合约)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程序退货。
二、采购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1.本质不同,采购合同是购进货物的合同;
2.订立合同方不同,采购合同,通常是采购方作为甲方,买卖方作为乙方,买卖合同,通常购销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
3.概念不同,买卖合同是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买卖合同有什么特点
买卖合同特点有有偿性、双务性、诺成性、不要式等。且买卖合同应当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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