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能不能附带民事诉讼
时间:2023-03-12 15:33:14 3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在诈骗案中,受害人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的情况,因此当事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如果当事人在经过法院判决、追缴钱财后仍然不能弥补损失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要求民事赔偿。

一、非法集资的受害人可否申请补偿?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一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案件一般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可能的损失不赔偿,只是被转卖但未损坏的物品也不用赔偿,精神损失也不赔偿。

三、强奸案强奸赔偿多少精神损失费

强奸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不能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而向犯罪分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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