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庭长遭传销窝点软禁,软禁他人如何处罚
时间:2023-06-14 10:54:09 2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事件经过】

3月7日,----市---区----镇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城管和专业打传队等部门共计60名工作人员,对辖区的公园道一号进行了入户清理,共排除疑似传销窝点30多户,查实25户,查获涉传人员80多名。

今年春节后,20多岁的---从----来到----,不久即告诉家人自己在----做生意,要扩大规模,叫父亲准备6万元资金。---的父亲是当地法院副庭长,得知娇生惯养的女儿能做生意赚钱,没有多想就来到----。--把父亲接到公园道一号一套出租屋。很快,父亲发现自己的行动受到限制,不能私自离开租屋,不能与外界联系,就连上厕所也有人跟着。随后,他还被要求跟着住在这里的男女一起上课,---讲的都是如何赚钱的东西。这时,父亲知道陷入传销窝点,但已经晚了。

据该镇打击非法传销现场---介绍,该镇在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严厉查处为传销者提供房屋租赁的房主。去年以来,该镇共处罚了近百名房主。

【法律解读】

这样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全文7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及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更新时间:2024-01-20 10:00:18
查看传销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传销 最新知识
针对法院副庭长遭传销窝点软禁,软禁他人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院副庭长遭传销窝点软禁,软禁他人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