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不能对抗第三人。借名买房是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购房款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房地产作为房地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名义产权人未经实际产权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地产,买受人以正常价格购买,实际产权人不能要求取消交易。
如何防范借名买房风险
虽然借名买房存在较大的风险,但是不少人还是敢于冒险,那么如何防范借名买房的风险呢?
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很多借名买房是购房限制政策下的产物,但是,购房者不能不考虑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购房者万般无奈只能通过借名来买房,那么最好事先做好借名买房风险的防范工作。我们建议购房者在借名买房时,请律师帮助起草和审查相关文件,因为只有对借名买房的相关事宜规定的越具体和详细,购房者受到损害的可能才越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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