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唯一房产不会强制执行。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如果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一、中止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总之离婚后唯一房产不会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条件一般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离婚后唯一房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后唯一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产所有权人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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