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吵架三个月之后,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只有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出现时,法院调解无效,才会支持一方的离婚请求。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或者有家庭暴力行为等才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吵架三个月不是认定标准。
签了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1、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后,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许离婚。
2、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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