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根据约定内容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抚养费应在成功办理离婚手续后就开始给了,并且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原则上是要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夫妻双方在子女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时离婚,但是有工作和收入来源,能维持日常生活的,非抚养方可以停止给抚养费,即视实际情况给。
民法典抚养费给到多少岁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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