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有以下几种形式: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二、股东已经退出还需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
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指的是制造工艺、材料配方及经营管理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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