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废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多少时间发内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在公示期满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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