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于年仅十三岁的男童实施性骚扰或猥亵等不当行为,由于其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因此不需负刑事责任。
然而,尽管如此,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他们仍须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向受害者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与此同时,相关政府机构将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指导以及行为矫正工作,敦促其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协助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身过错,纠正不良行为习惯,从而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