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反应的。确实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该要自检验报告或者是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交警部门不能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是可以在民事赔偿案件中向法院提供当时交通事故的事实证据等材料,并且由法院认定并划分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撤销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撤销,一般是公安机关需要重新调查制作新的事故认定责任书,行为人只需要等新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即可。我国法律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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