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车辆保险时该注意什么事项
参加车辆保险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1.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条件。一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2.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3.办理保险时应当持有必要的有效证件或资料。
4.必须与保险人签订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签订后,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或其他凭证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或证明;
5.委托他人代办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向受托人出具授权书,受委托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代办有关保险事宜。
二、参加车辆保险的种类
参加车辆保险的种类如下:
1.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2.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4.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
5.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的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三、新车没有交强险能上路吗
新车没有交强险不能上路,如被发现会被处罚款和扣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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