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结婚证丢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1、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2、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首先就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证件是需要进行审查的,还有就是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的一些材料,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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