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具体如下:
1、结婚证可以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
2、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4、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查询,复制盖章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丢了如何补办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补办:
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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