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12月计提,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工资薪金支出,年终奖归属期间是本年度1-12月的,应当在12月进行计提:
1、年终奖是明确规定的薪酬制度,或虽然不是制度但事实上每年都会发放;
2、公司已有年终奖计量依据,在12月底已经能较准确计量。
只要公司的年终奖每年都有一定的计量规章,极大概率确定会发放。就算12月没有发,财务也可以在12月计提年终奖。
劳动合同年终奖条款必须要约定吗
年终奖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属双方约定的或用人单位福利规定范围
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条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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