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后若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妥善处理
土地确权后若发生纠纷应该妥善处理的方式如下: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需要哪些资料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资料;
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使用现状调查资料;
6.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
7.界线协议;
8.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
三、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十分常见。
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3.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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