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上海技术合同认定政策服务内容有哪些?
1.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减免所得税。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不享受所得税减免。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甲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合作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
奖酬金。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取奖酬金,奖酬支出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5.
科技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作为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单位申报与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单位开放式创新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可作为高企认定“技术性收入”评判等的辅助佐证。
二、为什么要经认定技术合同认定
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高合同履行率,提高企业在银行的信誉度等等。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摊入成本;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等。
三、技术合同备案抵税可以吗
技术合同备案抵税是可以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第一条第(二十六)规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免征增值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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