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五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八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强险在此范围内和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有什么规定
1、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三、交强险赔偿限额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限额有以下两点:
1、有责任时,死亡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限额0.2万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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