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实践研究
时间:2023-07-18 17:55:42 2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分三个方面以予回答。

首先根据我国《强制戒毒办法》明确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来主管。

对吸毒人员一定要及时发现,依法处理;

对吸毒人员交代和揭发的零售分销毒品及容留、引诱、强迫、欺骗他人吸毒案件的线索要一查到底,要依法取缔地下毒品零售市场、吸毒窝点,摧毁毒品分销网络。

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要按照《强制戒毒办法》规定的期限进行强制戒毒。

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要在常住户口地或暂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下限期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要依法送劳动教养。

第2方面加快强制戒毒所的建设,提高戒毒效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建立强制戒毒所的统一规划,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强制戒毒可以按照条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和必要的医疗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以不断提高戒毒效果。

第3方面切实落实戒毒脱瘾出所后的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已戒除毒瘾的,在解除强制戒毒时。

签发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的公安机关应当与强制戒毒所、戒毒人员本人及家属、戒毒人员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签订帮教合同。

落实相应的帮教措施,以巩固戒毒效果。

强制戒毒2年要收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来看,到戒毒所戒毒是免费的。

《戒毒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虐待、体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二)收受、索要财物的;

(三)擅自使用、损毁、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的;

(四)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违反规定传递其他物品的;

(五)在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六)私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

(七)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戒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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