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
(一)对认缴制的说明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二)法律规定
1、《民法典》: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只是删除了原来实收资本这一项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并没有取消。
2、《民法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二款规定:(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删除的内容只是原规定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修改了原来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并删除了原来《民法典》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条款。据此,公司章程的记载作为监督监管执法的依据。
3、《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删除了原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内容。比如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民法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第二款规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民法典》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相应删除原有规定的只是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三)法律风险提示
认缴制不是空头支票,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详细载明,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
二、注册资本从什么时候执行认缴制?
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决定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从甘肃开始执行的。
2014年2月28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理论上讲,一元钱办公司是可以的。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向媒体发布了《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公布,这一方案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改革后,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