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认定:行为人偷税数额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的,才会构成犯罪。除此之外,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进行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具有多次偷税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
偷税漏税认定标准
1、认定逃税罪,要注意准确认定其客观方面,即逃税行为的认定。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对这一类行为比较好理解,与刑法条文修改前的偷税具体手段无大的区别,常见的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涂改等;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2)、不申报。是指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这也是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种常用手法,情况要比前一类复杂一些。主要表现为已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实体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或者已经办理纳税登记的法人实体有经营活动,却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行为等。
2、认定逃税罪,需要注意逃税罪的初犯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修正案规定,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小微企业的销售量较小,企业为了避免缴税,不给用户开具发票,用户可以到税务局进行投诉,要求企业补开发票,税务局会根据漏开发票核定偷税漏税的金额,给予相应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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