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江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九江市体育路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建委三楼
二、九江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予批准的条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投资不到位;
(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九江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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