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因此受法律保护。网络借贷是指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金付息的合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
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中老年人时间充裕,对于网络信息不熟悉不敏感,且已经积累一定养老资产,热衷于建立自己生活上的保障,他们往往是非法集资犯罪者行骗的对象。他们极有可能被保险和度假相关的假象迷惑,部分爱好收藏的老年人则容易财物两空。而年轻人工作、做生意周转资金时容易被期货、网络借贷引诱受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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