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有新罪或发现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并数罪并罚。同时,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相关规定,尚未构成新罪,也应当依照程序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撤销后的处理:
1.在假释考验期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犯有新罪,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或者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新作出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减掉。
3.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假释撤销后如何处理违反假释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受到审判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如果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假释规定,应当依法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于假释考验期满,对罪犯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受到审判的,应当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因此,对于假释撤销后如何处理违反假释规定的行为,应当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总结:根据假释撤销后的处理规定,对于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有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的其他罪未受审判的情况,应当依法撤销假释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对于假释考验期满后罪犯又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的其他罪未受审判的情况,也应当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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