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协商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的,离婚后没有正当理由不让探望孩子的,探视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抚养人配合。
一、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吗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爷爷奶奶离婚有探视权吗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
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女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可以拒绝配合探视权吗
不能拒绝配合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7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