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征信有问题,对女儿有一定影响,通常情况下征信出现问题带来的后果无非就是影响用户之后的信贷产品的办理,会导致之后申请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的时候,由于征信报告上有不良记录,从而被拒接贷款申请。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若是爸爸对于征信报告上的逾期记录一直都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一旦被起诉至法院且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后且被限制了高消费,这种情况下就是会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的。
会直接导致子女无法出国、甚至是在学费较高的私立学校就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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