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按收入赔偿吗?
时间:2023-06-27 18:51:17 2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交通事故按收入赔偿,如果交通事故令受害人死亡,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进行赔偿。为什么不用实际收入呢。因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仅仅是出自保障受害人家庭生活,用人均收入比较好统计。而且每个人实际收入不同,在实际中很难统一,很容易发生偏差。如果用实际收入,那么有人高有人低,这样也会导致理赔混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数据的依据

1、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2、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3、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

4、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

5、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

6、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一、车祸死亡最高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城市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为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受害人年龄在60岁—75岁周之间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年龄在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受害者如果产生了抢救费的,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票据主张该项费用。

(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酌定

(四)丧葬费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到80000元,具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农村户口车祸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实务中,普遍采取审查以户籍为主,收入居住情况为辅的原则,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此外,数个受害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如有一人符合城镇标准的,那么其他的受害人也一并适用城镇标准赔偿,即“同命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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