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摔倒受伤责任有哪一方承担
商场摔倒受伤责任有造成事故发生的一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如果商场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是商场的责任,如果在商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二、商场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三、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
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对于具有该义务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职责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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