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是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所以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没有配偶的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和婚前同居是一个概念吗
非法同居和婚前同居不是一个概念。确切的说,非法同居是指年龄未达到成婚的人群!婚前同居是指达到已婚年龄没,而受其他因素不能结婚的恋爱对象!这样,双方自愿的情况!主要是在年龄上的区别.
即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双方是以可能的结婚为目标,类似“试婚”概念。男女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同居,不称为婚前同居,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了之后,之前的同居行为可称为婚前同居。
即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双方是以可能的结婚为目标,类似“试婚”概念。但这个概念比“同居”、“未婚同居”、“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等概念更温和、更中性,因此比较受同居者,尤其是承担较多道德压力的女方欢迎。
有两点需要提醒有意同居之人的注意:
第一,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试婚,婚姻真的能试验吗?事实是,同居跟结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心理状态,婚姻是试不出来的。要么顺理成章地结婚,要么凄凄惨惨地分手。事实表明,后一种的可能性要更大。
对于同居,社会上可能持宽容态度,但宽容却不代表肯定。从古到今,如果男人一而再再而三恋爱同居分手,会被称为“风流才子”“风流倜傥”,这样的经历,在男人口中,也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同样的情况对女性来说,却是不光彩的,女性经常会被人认为“水性杨花”、“残花败柳”。
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认为不吃亏,外界的看法不重要。可是,社会文化对男人的风流是宽容,对女人却很苛求,当女人再一次恋爱或者走进婚姻的时候,要承受比男人多很多的社会舆论。这不公平,但就是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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