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停水停电法律依据
时间:2023-02-21 03:40:22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水电费由业主直接交纳至供水供电单位,业主是否拖欠水电费,与城管无关。根据相对性原则,有权停水停电的只有供水供电单位。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此情形下城管属于侵权行为。

一、物业能否停水停电

1、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则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

2、如果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据此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二、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行为是否合法?

拆迁中断水断电是不合法的。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2、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断水断电逼迫被征收人搬迁,违反了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是违法行为。

对违反条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断水、断电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法典中小区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中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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