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离婚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协议离婚的手续:
1.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办理;
2.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
3.所需材料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
诉讼离婚的手续:
1.原告持起诉状到法院起诉;
2.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
3.所需材料为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不能离婚情况有: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3.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允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可以离婚可以不用冷静期吗
我国离婚是可以不用冷静期的,但是仅限于诉讼离婚的情况,协议离婚还是需要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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