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算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
2、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
3、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一、逃逸后如何能认定不知情
需要收集证据,比如人证、或者是行车记录等等。如果能够证明真的不知情,应当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判定。首先,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其次,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
二、发生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
不能把“逃逸”简单等同于“离开事故现场”,而应该深入分析离开事故现场的主观目的是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并非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则不构成“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如果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第二、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第三、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只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方能成立本规定中的“逃逸”。
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后基于个人良心发现而返回现场、接受处理,或者逃离现场不远即被拦截、抓获,均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成立。
交通肇事逃逸的现场不仅包括事故发生现场,而且包括与事故发生现场具有紧密联系的场所,如抢救事故伤亡者的医院;
调查事故责任的交警部门等。因为逃离事故发生现场固然会使事故责任认定等陷于困境,但逃离医院、交警部门等场所也会妨碍事故处理,逃避法律追究。
但是,“交通肇事逃逸”不能等同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是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逃逸”只是量刑加重情节。
三、交通肇事逃逸和自首怎么判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1、主观方面:即使交通肇事是过失的心理状态,但是行为人对肇事行是明知的,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
2、客观方面:实施了逃逸的行为。
交通运输肇事后自首的认定: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