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被抓到的诈骗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3-12-17 20:50:29 14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如何处理被抓到的诈骗犯罪嫌疑人

抓到诈骗犯罪人后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将被害人的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并且如果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二、诈骗犯死亡该怎么办

诈骗刑事案件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对于有期徒刑的履行已经得不到执行。诈骗人已死,刑罚的意义也不复存在了。但是对于诈骗的赃款还是可以追回,并还给受害人的。

三、诈骗犯罪嫌疑人怀孕了会怎么判

诈骗犯怀孕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可以在指定居所或住所服刑。具体分两种情况:

1.怀孕妇女判处有期徒刑后,可以先暂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如果犯罪情节不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处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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