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时,修车费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完还不够剩下的由个人承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一、保险公司的结案时间
对于保险公司结案的期限法律有做出相关规定的,保险法规定在三十日内必须结案。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需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等的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后多久提交单证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在10天内提交单证。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被保险人需向保险人提交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保险单据、行驶证、驾驶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期限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全文7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