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模式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吗
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外国法人和/或本国非中小企业型法人持股总额超过49%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中小企业。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
2.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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