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适用对象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毕业生)。
2、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2)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
(二)本科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2)在本市(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章丘及高新区,下同)落实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依法注册登记就业;
(3)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4)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
二、办理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落户应提供:
1、入户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3、入户申请人《结婚证》(配偶随迁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子女随迁的),子女未婚声明(成年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随迁的);
4、单位无集体户证明(样表见附件)、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高层次人才)》(系统打印)。
(二)本科毕业生落户应提供:
1、入户申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2、单位无集体户证明(样表见附件)、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本科毕业生)》(系统打印);
3、与在本市注册登记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在本市从事二、三产业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4、人社部门出具的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单位申请账号
1、未注册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
2、单位会员登录
3、为本单位申请落户人员开通申报账号
(二)、提交申请材料
落户申请人通过开通的申报账号登录并进入人才落户页面,按要求将落户所需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单位就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
本科生落户的,PDF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排列:
1、单位无集体户证明;
2、入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聘用合同或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
5、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高层次人才落户的,PDF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排列:
1、单位无集体户证明;
2、入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正反面);
3、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4、结婚证(配偶随迁的);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子女随迁的);
6、子女未婚声明(成年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随迁的)。
(三)、网上初审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以短信通知个人。
(四)、现场审批
由单位统一报送网上提交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打印的“人才集体户同意接收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落户申请表》原件到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通知个人。
(五)、落户办理
审批通过人员,携带通知短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槐荫区青年公园派出所现场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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