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据财产之真实状况,践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维护女性合法权宜的宗旨,酌情裁定财产分配事宜。
已婚夫妇若以书面形式明确规范婚姻期间所得财物或者婚前积累,规定各归个人全部、共有分享或者部分属于个人、其余共享的情况,则在两人离婚之时,应严格遵循这一约定实施。
对于已经分居且男女双方分别管理、运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默认为共同拥有的资产。
当双方商议对财产进行拆分时,各自独立管理并利用的资产自然归其所有。
倘若双方财产相比差异悬殊,可由拥有较丰厚财富的那一方给予足够价值的另一方的补偿来平衡。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以及归属问题如未能形成共识,法院将依据以下情形逐个研究,做出合理裁决:
(1)假如双方都坚定要求房产所有权且希望通过竞标获得,法院应该满足他们;
(2)如果其中一方只索要房产,法院将会委托评估公司鉴定该房屋在市场上的售价,然后让实际得到房产的一方必须向对方给出相应的补偿;
(3)若双方皆不争抢房产所有权,法院将根据各方的请求将房产加以拍卖,所得资金将会进行公平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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