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没遗嘱怎么分财产,有哪些相关规定
死亡没遗嘱怎么分财产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根据《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
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单只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也包括了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
同时在子女已经去世了的情况,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而上述的法定继承通常是在没有遗嘱时,继承人不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后进行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怎么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
按下列流程办理公证遗嘱:
一、提出公证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
三、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四、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条件如下: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没有立遗嘱的遗产该怎么分
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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