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贴罚单的,应当在收到罚单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指定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的缴纳。
在银行缴纳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若是银行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交警贴的罚单,申请行政复议过程
当事人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罚单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利益。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是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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