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一、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1、罚金刑的适用方式:
(1)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如下:
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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