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交通处罚规则如下: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规定依次让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一、重庆不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对于在灯控路口不礼让行人还非法鸣笛的,罚款150元并记3分处理。一般交警会采用移动电子拍摄设备,一旦捉到违章违法行为,会将数据录入系统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用户进行处理,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
2、机动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没礼让行人的,处以罚款50元并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二、车辆避让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1、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4、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5、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6、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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