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期满后是累犯吗?
时间:2023-06-24 08:46:03 36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监外执行期间,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不属于累犯。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监狱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构,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一)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部门批准。批准部门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部门,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部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三)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四)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五)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监外执行期满之后不是累犯,犯人患有严重的疾病,必须进行保外就医的,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需要犯人所在的监狱提出申请,并报上一级监狱管理部门进行批准。该部门批准监外执行的,需要通知执行地的公安机构和人民法院。

全文8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累犯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新时间:2024-01-08 11:15:18
查看累犯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累犯 最新知识
针对监外执行期满后是累犯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监外执行期满后是累犯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