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房产给子女有什么方式?
时间:2023-07-31 10:14:08 4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继承过户以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最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在继承房产的手续办理过程中,只需缴纳少部分的公证费等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主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2.赠与过户采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简单便捷。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3.买卖过户采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是最直接干脆,不留麻烦的方式。

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要交税的情况

(一)如果房产赠与公证了,其费用会涉及到两笔:

一笔费用是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

还有一笔费用就是契税=房屋评估价*1.5%;交易费:6元/平米;登记费:80元;评估费:评估额的0.5%。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二)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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