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0岁以上欠债还不起了怎么办?
1、60岁以上欠债还不起了,可以选择向债权人提出延期、或者是分期还款等的请求。
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3、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法院执行人员知道当事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2)在当事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款不还会有什么影响?
1、欠款不还会可能的影响为,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还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若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最终债务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或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等。
2、逾期未还款且经债权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还款,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起诉流程是: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应当提交起诉状,按照债务人的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将上述材料交给受案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债务人应诉后,可以选择与债权人进行和解或调解,并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若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债务人应当履行该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3、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还款的:
(1)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债务人借款不还的事实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债务人今后申请贷款、信用卡将会受限,甚至会被限制消费。
(2)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但拒绝履行的,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担被限制高消费、无法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等消极后果。
三、欠债不还起诉可以要违约金吗?
1、欠债不还起诉可以要违约金。
(1)借贷双方明确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或是计算方法的,那么即可以按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2)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未做约定或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但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实际损失,譬如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2、欠钱不还起诉时效为三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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