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占用绿地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占用绿地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带齐或邮寄纸质材料到梅州市行政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自取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占用城市绿地行政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梅州市行政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口头告知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口头告知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占用绿地面积7000平方米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占用绿地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梅州市行政中心二楼经营许可类窗口领取《占用城市绿地行政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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