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妻子的银行账户。当然,如果丈夫对外负债,妻子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妻子可不用个人财产承担还款责任。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以强制执行(不论登记在谁名下)。这种情况下,妻子要证明存款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才能免于法院强制执行。
一、老公借高利贷妻子有没有责任偿还
老公借高利贷的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夫妻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2、丈夫借高利贷赌博的,妻子不需要偿还;
3、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利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无需偿还;
4、夫妻双方约定夫妻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第三方知道约定的,不需要偿还。
二、丈夫欠债妻子是否必须还
丈夫的债妻子不必偿还债务。
妻子只对夫妻共同债务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包括以下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负有法定义务的人负债;
(五)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
(七)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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